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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十三中学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部门:市第十三中学政教处    作者:[佚名]    更新:2024年8月28日 11:31:28    阅读:2213
来源:市第十三中学政教处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树立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赣教办字〔2022〕18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维护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实行“阳光分班”,确保我校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权责
学校成立景德镇市第十三中学“阳光分班”工作专班,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专班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谭剑华(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职 责:全面领导和督促“阳光分班”各项工作的落实。
副组长:朱义(分管政教副校长)、肖绮(分管教学副校长)、吴红(分管总务副校长)、刘波(工会主席,分管安全保卫工作)
职  责:协助校长就分管工作带领分管处室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的实效开展。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起始年级班主任
具体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政教处主任江巍同志为协调工作责任人。
三、分班原则
(一)学校政教处制定“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形式,对方案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提交校总支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从2024年秋季起,我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实现“零择班”目标。
“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
(三)在班额人数相同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四)学生分班工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市教体局机关纪委委员、基础教育科领导、校纪检监察室人员、教工代表、初一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及时报市教体局机关纪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学校第一时间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对学生分班和各班教师团队进行公示。各班学生不得进行调整。
(六)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多胞胎”学生家庭,可在8月28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同一个班级参与分班。
四、各班教师团队组建原则和方式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在2024级起始年级各班的任课教师团队组建工作中严格坚守“均衡+随机+稳定”的原则,随机抽取各班各学科任课教师,确保教师团队组建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阳光分班实施步骤
(一)8月25日校园开放日时,从自愿申请的家长当中抽取30名家长代表参加阳光分班工作。
(二)开学前根据教体局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名单,按小学毕业学校人数、男女比例,由家长代表随机均衡分班。
(三)学生分班名单确定后,班主任先随机抽取抽班顺序号,再由家长代表按抽班顺序号依次抽取班号。
(四)各班名单以及各班教师团队名单第一时间公布,并报备市教体局机关纪委、基础教育科,学校政教处和校监察室存档。
(五)9月1日新生根据分班结果到班报到,接受入学教育。

景德镇市第十三中学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根据2024年8月25日校园开发日家长代表抽签结果,请下面30位学生的家长(父母任意一人)作为代表出席2024年8月31日上午9点的阳光分班工作。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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